面对突如其来的“晚期癌症”,你的人生将何去何从?放弃治疗回家“等死”很可惜,但另一方面又担心继续治疗会落得一个人财两空的结果。那么对于晚期癌症,到底应不应该继续选择治疗?
在传统观念里面,癌症一旦到了晚期,就已经再也没有治愈的可能。但事实上真的如此吗?
上海市癌症康复俱乐部会长袁正平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虽然他在婚后7天就被诊断出癌症晚期恶性淋巴肉瘤,但他却用一种特别的方式去面对这一场“悲剧”。他一面积极治疗,一面结交相同命运的朋友。曾被告知一年都活不过去的他,现在已经走过了69年。
可见,有些人的癌症即使到了晚期,也仍然能够存活下来。虽然生活上充满奇迹,但是对于晚期癌症并不能盲目治疗,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肿瘤学博士赵进明对此就说出了4个字:以人为本。
所谓的以人为本,就是要将患者放在第一位。因此,晚期癌症治疗不能只顾着消灭肿瘤,而全然把患者的生活全部抛诸脑后。这样不仅会导致患者错失了最佳的治疗时期,还会大大增加了其经济负担。
有人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一个癌症晚期人,不痛苦的离开?希望所有人走的有尊严。这确实是一个现实问题,每次类似的话题,都讨论很热烈。
这里先要纠结一个错误的认识:癌症晚期,肯定是痛苦的。这个显然过于绝对,是不是痛苦,不是只根据是不是晚期,早期癌症也一样可以有很多的不舒服表现,不是癌症的其他疾病也可能非常痛苦,而晚期癌症也可能没有任何痛苦(当然也完全可能有痛苦,这个不用说,这里说针对那些说晚期癌症一定是痛苦异常的观点来反驳的)。有的人没有任何的不舒服,纯粹只是体检发现的,而且一发现就是晚期,其实他没有什么这个那个的不舒服,拿他的话来说,身体还好得很,好好的,怎么就得了癌症,而且是晚期。这其实并不奇怪,癌症晚期只是表示肿瘤已经由原发灶转移到远处,如果原发灶和这些转移灶都没有侵蚀或破坏器官神经,那么没有症状也是完全可能的。当然,如果肿瘤没有得控制,迟早是会有症状的。
癌症晚期也仍有不同的阶段,同样是晚期,也并都是一样的。当癌症发展到了最后阶段,病人的生存期只剩下最后的3-6个月,这就是医学上的终末阶段。
癌症晚期病人到了终末期,会有痛苦吗?这个基本是有的,到了这个阶段,说明癌症已经无法控制,持续发展,这个阶段可能会出现各种不舒服的症状,比如疼痛,胸闷,腹胀,咳嗽,气喘呼吸困难等等各种可能都有,但不同的病人,表现不一样。
有什么办法可以让癌症终末阶段的病人不痛苦地离开?
除安乐死之外,想让病人完全无痛苦地离开,可以说是很难做到的,有的病人这最后的阶段时间很短,那他的痛苦时间就会短一些,这也就是为什么不要去人为延迟死亡,这个阶段要避免“无益无害“甚至“无益有害“的过度治疗,不要人为地增加添加,比如有的家属不接受事实,在终终阶段还要求做这个那个的治疗,是徒劳无用的,反而增加病人的痛苦。比如,已经多脏器衰竭了,还要积极进行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各种积极抢救,其实是在增加病人的痛苦,也是徒劳无用的。做不到减轻或避免痛苦,但至少不人为增加痛苦,不过度医学治疗抢救。当然,有的痛苦是可以尽可能减轻的,比如疼痛,可以尽最大努力去止痛。
如果确实既不能手术,也不能放疗,也不能化疗,也不能靶向药物或免疫药物治疗等,也就是说,所有目前能用的抗肿瘤治疗手段方法确实都不能做,那怎么办?如果真这样的话,我想这个病情已经很严重了,一般除非是到了临终阶段(死亡前的几个月),否则也不至于什么抗肿瘤治疗都不能做。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医学上有个名词叫对症支持治疗,也就是出现什么不舒服就处理什么不舒服,咳则止咳,烧则退烧,痛则止痛,……,当然,这个也只是尽力而为,由于肿瘤没有得到控制,这些对症处理的措施其效果也是有效的,只是尽可能去减轻一些痛苦,还无法做到完全无痛苦,除非肿瘤得到控制,但前面说了,是已经无法手术,也不能化疗不能靶向治疗,所有抗肿瘤都不能做的情况下,肿瘤当然也就会一直存在并发展,这个时候的对症处理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医望值不能太高。
另外,生活照护和心理抚慰很重,特别是到了后期临终阶段,这在目前的中国,由于没有专门的临终照护机构,更多的是家属的责任,多陪伴,多耐心,细心。在不能减轻的情况下,至少不要人为地增加痛苦。
简单地说,如果还没有什么不舒服的话,那就该怎样就怎样,该吃吃,该睡睡,但真是这种情况的话,为什么不考虑进行抗肿瘤治疗呢?当然,这只是一种建议,各人有各人的选择,并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所有的选择都是值得尊重的。如果已经出现某种不舒服,比如疼痛,那就进行规范的止痛治疗。其他并没有什么太特别的。前面说过,多点陪护比什么都重要。
癌症晚期了,怎样才能让病人少受罪?简单地说就是两点:一是尽量进行抗肿瘤治疗,控制了肿瘤,痛苦才可能减少;二是如果不能进行抗肿瘤治疗,那就对症支持治疗,但效果差,陪护是更重要的,估临终关怀,尽可能减少一点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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