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越来越多的企业热衷于成立集团公司,一来可以提升企业的形象,二来可以整合资源,扩大市场业务,并且也有利于税务处理。那集团公司要如何成立呢?别急,看下文揭晓。
1、集团公司申请成立
国市监企注[2018]139号取消了集团公司核准登记,母子公司成立集团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子公司数量不再受限。但成立集团企业,母公司应在申请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提出,并在公司章程中记载。
2、企业集团名称要求
企业集团的名称,其构成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字样。
行政区划具体包括省级(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包括设区的市、自治州等)。以市级为例,可取名为“广州大发财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大发财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3、办理集团公司名称自主申报
母子公司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办理,“冠市名”企业选择“冠市名称变更申报”,“冠省名”企业选择“冠省名称变更申报”,“免冠”的企业应先向登记机关递交名称变更申请材料,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后,再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办理名称变更手续。办理具体要求:
(1)申请“冠市名”,无企业集团的注册资本和子公司的数量限制,满足母子公司即可。
(2)申请“冠省名”的,具体看地方政策对企业“冠省名”是否存在条件限制,如广东省企业申请“冠省名”的,有粤工商规字[2018] 5号文的规定,应满足:
注册资本:
子公司:500万元以上
母公司:3000万元以上
母子公司总和:5000万元以上
控股子公司数量:3个以上
(3)申请“免冠”的,集团母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00万,无子公司数量要求。
4、企业集团成员的名称中,能否冠用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经母公司授权的参股公司,均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以上关于成立集团企业的问题,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