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国共双方在重庆经过43天的艰苦谈判,签订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并公开发表。国民党政府接受中共提出的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
双方协议“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
紧接着,国共两党于1946年1月10日签订了关于停止军事冲突的协定,规定双方军队自1月13日午夜起就各自位置上停止军事行动。
国共停战协议主要内容
(一)战斗行动立即停止。
(二)军事调动一律停止。
(三)停止破坏交通。
(四)在北平设“军事调处执行部”;由中国国民政府、中共、美国各派代表1人。所有必要训令及命令,应由三人委员一致同意,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名义经军事调处执行部发布之。
然而,双方在会议纪录中却补充了这样一条:“对国民政府军队为恢复中国主权而开入东北9省或在东北9省境内调动,并不影响”(注:当时东北设有9个省)。这看似不经意的一条却率先打开了内战的“潘多拉魔盒”。
为什么在1月10号的“停战协定”不把东北包括在内呢?这是由于前苏联根据雅尔塔协议,在抗战后期出动150万大军,一举歼灭了盘据东北的日本关东军,帮了中国一个大忙。战争结束后,苏军并没有马上撤离,还驻扎在东北,动向不明,令国民党政府颇感担心。他们认为,东北的危险问题不是同中国共产党打内战的问题,而是苏军肯不肯轻易地全部地退出的问题。所以,蒋介石将东北定义为“收复主权”的問,一定要把东北放在停战协定之外。
实际上,蒋介石当时认为东北共产党的军队不多,不是国军的对手,何况当时美国已帮助国民党军队实施大规模的空运和海运;同时,最担心苏军会帮助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做大,事实上我党确实考虑把夺取东北作为解放全中国胜利的基础。当然,他更深层次的用意是想战后配合美国把我国的东北建设成反对苏联的军事基地。
到了三月底,蒋介石已调大军,假借进驻长春的名义,向东北解放军发动更大的进攻,很快,内战的烽火就已弥漫东北的天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