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在填写报名表的时候都会遇到很多问题,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是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很多岗位都会要求考生有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但是很多小伙伴们连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都不知道,今天,机智的小博来给大家解答。
一、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注: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实例分析
解读一: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对这一政策适当放宽了,考生中有一种误区是,有些职位要求工作经验两年,考生就把大四实习那一年算上,以为刚好是两年,没想到复审时发现没过。
近年公告中对于基层工作经验定义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算是基层工作经历。
注意:考生一定要区分实习和见习的涵义,不要混淆。
解读二:对于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原来并没有级别的规定,只是规定党政机关必须是县级以下才可以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中明确了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若要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则必须是在“县级以下”(包括县级)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从某种角度上而言,阻碍了一部分报考者的脚步;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而言,已在一定级别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者因为基层工作经历原因受限无法报考,也是给其他的报考者更多的机会。
三、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一般要求为两年),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四、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五、如何开具证明
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2.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3.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凭劳动合同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月份起算(该劳动合同的起始月份应晚于毕业时间,在读期间内的工作即使签定过劳动合同,也只属于社会实践,不计算为基层经历时间)。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凭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5.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凭工作协议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月份起算。
6.村(社区)干部凭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或报到当月起算。
7.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凭营业执照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时间算起。
8.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凭各级劳动部门签章同意的《灵活就业登记表》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月份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