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女人(犹抱琵琶半遮面是什么意思)

犹抱琵琶半遮面是什么意思(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女人)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学的高峰,她的文学价值一直时至今日依旧有着巨大影响。不过,作为明清小说的代表,《红楼梦》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属于那个时代的文学特性。

关于《金瓶梅》是《红楼梦》之母的说法,一直被人推崇。事实也是如此,《红楼梦》对《金瓶梅》的借鉴毋庸置疑。

因此很多家长有点担心《红楼梦》是否不适合成长中的少年朋友阅读。以至于出现了很多所谓删减版,白话本。

严格来说《红楼梦》基本没有不适合阅读需要删减的内容。如果一定要说,也就是神话部分,以及第二十一回贾琏与多姑娘“偷期”的一段描写。

《红楼梦》关于“性”的描写并不回避,但处理的非常隐晦,属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略写。

《红楼梦》是为闺阁女儿立传,作者开宗明义告诉读者,这本书写的是对女儿的尊重,以至于凡是涉及到性的部分,不的不写却删繁就简。就是不想唐突女儿。之所以不删除,在于描写豪门生活,纨绔子弟遍及的文章,又如何能不写性?

所以就有了“送宫花贾琏戏熙凤”让人拍案叫绝的情节设计。

(第七回)正说着,只听那边一阵笑声,却有贾琏的声音。接着房门响处,平儿拿着大铜盆出来,叫丰儿舀水进去。

“贾琏戏熙凤”描写的是贾琏与王熙凤少年夫妻,新婚情浓。细节处作者完全回避。很多人看完都不禁疑问,究竟“戏”在哪里?对此脂砚斋用了“柳藏鹦鹉语方知”来形容。

[甲戌双行夹批:妙文奇想!阿凤之为人,岂有不着意于“风月”二字之理哉?若直以明笔写之,不但唐突阿凤身价,亦且无妙文可赏。若不写之,又万万不可。故只用“柳藏鹦鹉语方知”之法,略一皴染,不独文字有隐微,亦且不至污渎阿凤之英风俊骨。所谓此书无一不妙。甲戌眉批:余素所藏仇十洲《幽窗听莺暗春图》,其心思笔墨,已是无双,今见此阿凤一传,则觉画工太板。]

脂砚斋说王熙凤与贾琏少年夫妻,不可能没有夫妻风月。但写得直白又唐突了凤姐。所以“柳藏鹦鹉语方知”,略微一皴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形成了中国画的意境之美,仿佛仇十洲《幽窗听莺暗春图》,又高明精巧的多。

曹雪芹并不讳写“性”,比方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得到警幻仙子指点,与可卿仙子成亲。

(第五回)那宝玉恍恍惚惚,依警幻所嘱之言,未免有儿女之事,难以尽述。

该写得都写了,却什么也没说。完全不像《金瓶梅》那样大肆描写。

这就是《红楼梦》的高明,“性”是推动情节之必须,而不是博眼球的必要。读者爱看是情节好,而不是因为“香艳”。

像“梦游太虚幻境”,宣告贾宝玉成年的关键,也揭开他对秦可卿的“不伦”之情,并为“初试云雨情”带出引子,必须要写。

所以,“云雨”二字成了《红楼梦》最常见的“性”词汇。“初试云雨情”,“警幻所授云雨之事”,都是一笔带过,你懂我懂就够了。

“云雨”出自“朝云暮雨”“神女会襄王”的历史典故。是古人含蓄的“性”描述,风雅不流俗。

当然,《红楼梦》对贾琏的不堪,还是揭露的淋漓尽致。比如他偷情多姑娘一段,就写得极为不堪,这里不引用。但对于鲍二家的、尤二姐和秋桐的描写含蓄不露骨,却也并不省略。

(第四十四回)王熙凤便蹑手蹑脚的走至窗前,往里听时,只听里头说笑。

(第六十五回)是夜贾琏同她……百般恩爱,不消细说。

(第六十九回)真是一对……如胶似漆,燕尔新婚,连日哪里拆的开。那贾琏在二姐身上之心也渐渐淡了,只有秋桐一人是命。

曹雪芹从不避讳写性,却也不刻意去写。写贾琏从多姑娘到鲍二家的到尤二姐,是一步步紧逼王熙凤,终于让凤姐儿进退失据,不得不将尤二姐接来荣国府。

正因为王熙凤接来尤二姐,贾琏才又有了秋桐,步步为营实现了三妻四妾的齐人之福。

作者每次写贾琏“偷鸡摸狗”,“脏的臭的都往屋里拉”,都是贾琏必要的设计,就为了塑造王熙凤“妒妇”“毒妇”形象。直到逼的王熙凤害死了尤二姐和腹中孩子,贾琏基本掌握了王熙凤的命运,只等一个休掉她的契机。

所以,看贾琏的糜烂不堪,不能简单看热闹,要看出贾琏的算计,得寸进尺步步紧逼的策略。也要看出王熙凤越来越被动的难堪。

当然,《红楼梦》中还有很多性暗示,比方晴雯称贾宝玉和麝月梳头是“瞒神弄鬼”,说碧痕伺候贾宝玉洗澡用了两三个时辰,袭人与贾宝玉“偷试”是鬼鬼祟祟,以至于同性之间的“贴烧饼”,“出火”,“抽草棍比长短”,都写得特别生活化,却也是风流不下流的正笔。即便少年人阅读,也不存在诱导不合适的情况。甚至像“贴烧饼”“梳头”“抽草棍比长短”这种性暗示,稍不注意就略过了。

《红楼梦》是一部文学作品,不可避免涉及到七情六欲的描写,作者坦然面对,隐晦而不避讳。

当然,“为闺阁女儿立传”,也使得《红楼梦》不避讳性描写的态度,不免惊世骇俗,甚至要比《金瓶梅》还大胆。

《红楼梦》不是《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金瓶梅》那种男人书,而是一部女儿书。《金瓶梅》这种小说,一出现就是禁书。不但女儿看不到,大家子弟轻易也见不到。就像贾宝玉如果不是茗烟,他连才子佳人的《会真记》《牡丹亭》都看不到,更奢谈《金瓶梅》了。林黛玉就更不可能看到。

《红楼梦》“为闺阁女儿立传”的受众包括男女老幼,女性读者尤其多。有点类似“童话故事”,不太适合收录“性”相关的描写。皆因男人爱看,女儿更爱看,势必受到非议。

事实上,《红楼梦》流行后,并非没有人站出来反对。

清人陈其元在他的《庸闲斋笔记》卷八中提到:……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摹痴男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干矛也。丰润丁雨生中丞巡抚江苏时,严行禁止,而卒不能绝,则以文人学士多好之之故。

可见当时官方是禁止《红楼梦》流传的。不过禁不能绝而已。而陈其元还写了一则离奇的小故事。证明了《红楼梦》在女子中的流传和影响。

余弱冠时读书杭州,闻有某贾人女明艳工诗,以酷嗜《红楼梦》,致成瘵疾。当绵缀时,父母以是书贻祸,取投之火。女在床乃大哭曰:“奈何烧杀我宝玉!”遂死。杭州人传以为笑。

杭州美女爱《红楼梦》为之痴绝。就是《红楼梦》经典的佐证。没人关注些许与“性”相关的描写应不应该有,也在于作者写得堂堂正正完全没有不能写的文字。

闺阁中无人不谈《红楼梦》,是当时的文化现象。她保有的风月文字不被诟病,正因为大胆的恰到好处。

当然,也正是基于女儿读者受众,明清小说惯有的《金瓶梅》式的描写,《红楼梦》是克制而隐晦的,采用了词汇形容的方式。皆因“共效于飞,巫山雨云”是古人用烂了的典。谁都知道发生了什么,细节大可不必。这也是《红楼梦》可以被女儿一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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