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阶梯电价标准(阶梯电价收费标准)
扬子晚报网2月6日讯(记者 李冲)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江苏省发改委获悉,根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相关规定,江苏结合省情实际,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发改委官网发布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从3月1日起,“一户多人口”可申请每户增加电量基数,同时,给予困难群体每户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电量。
通知指出,“一户多人口”以江苏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江苏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其他我省核发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数量为认定依据。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每位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同时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
此外,给予困难群体每户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电量。执行范围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那么,江苏的电费究竟是怎么算的呢?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江苏阶梯电价实施范围是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以年(12个月)为周期执行,按照“先分时、后阶梯”的原则计算电费。每年首次抄表结算时,完成对上一年度电费清算,跨年不转结。居民分时电价峰谷的时段及收费标准如下:高峰时段为8时至21时,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为21时至次日8时,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若不申请启用峰谷分时电价计费,则电价为0.5283元/千瓦时。
阶梯电价的档位划分为,第一档为230千瓦时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为231千瓦时~400千瓦时,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为高于400千瓦时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
通知指出,请省电力公司根据本通知制定发布相关申请办理细则,为广大居民用户提供营业厅窗口办理、“网上国网”APP等多种申请办理渠道;请各地发展改革委加强政策解读,督促当地供电企业落实相关政策,并及时跟踪政策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