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主要防治措施)
【生态文明关键词】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我国大气环境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人颗粒物(PM1o)、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的区域性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损害居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将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依然巨大。打赢蓝天保卫战,任重道远。
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气十条”。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持续实施污染防治行动。“气十条”提出的奋斗目标是: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和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气十条”提出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建立监测预等应急体系,要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地保护等十条政策措施。
源头控制。大气污染源包括工业、农业、流动源等。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素A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液、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H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推进城市及周边的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政策措施包括,利用价格政策和市场机制两方面。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分行业、分地区对水、电等资源类产品制定企业消耗定额。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花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综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人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出版社2018年出版的《生态文明关键词》(主编:黎祖交 本条作者:周宏春 编辑 吕子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