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制度(某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企业产品设计、工艺开发的能力,完善企业产品技术管理,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品设计、工艺开发、技改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公司建立自市场需求到产品试制,直到投放生产的整个技术管理体系,按专业化分工原则实施管理。
第二章 设计和研发管理
第四条 设计和研发管理
设计和研发管理包括对设计开发的输入,设计开发的输出,设计开发的评审、设计开发的验证、设计开发的确认、设计开发的更改。
第五条 设计和研发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1、书面程序
技术部应建立并保持产品设计和研发的书面程序
2、设计和开发项目的来源
营销部与顾客签订新产品合同或技术协议;顾客提供的样品及图样
营销部根据市场调研或分析提出《项目建议书》
3、编制计划
a) 技术部根据项目建议书要对每项设计和开发项目的活动编制行动计划
b) 确定项目负责人及设计成员,配备充分的资源
c) 规定计划的格式,列出要开展的活动
4、传递沟通方法
技术部要在计划中规定有关组织和技术接口,并规定传递沟通的方法
涉及到组织不同职责或不同层次,由技术副总组织协调
需与顾客的联系及信息传递由营销部负责
5、设计与开发的要求
技术部要明确与产品有关的技术要求,包括各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的技术参数、数据采集方法、测量设备选择、环境条件,对于设计要求不完善的、含糊的内容与客户共同解决,要保存设计要求的确认记录
6、设计与研发的成果
设计与研发的成果是设计图纸、工艺文件等,成果应:
a) 满足设计和研发的要求
b) 包含或引用验收标准
c) 标出与产品安全和正常工作关系重大的设计特点(如操作、搬运、贮存和处理)
7、设计与开发的评审
对设计结果进行正式评审,设计评审时:
a) 参加者应包括与评审有关职能部门的代表,需要时应包括其它外部专家
b) 应规定评审的形式,成立评审委员会
c) 保存评审记录
8、设计与开发的确认
对设计最终结果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客户要求,同时保存设计确认记录,并对所有过程文件进行分类归档
9、设计与开发的更改
所有的设计更改在正式投入生产前都要由授权人员加以确认,并形成过程文件,通过总工的评审和批准,最后要保存设计更改记录
10、 报告和记录
设计报告和记录包括设计要求评审记录、设计评审记录、设计成果确认记录、设计更改记录
第三章 技术改进管理
第六条 技术改进管理
技术改进包括了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的改进和革新,本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技术改进的内容、组织、管理、审查和处理方法,技术鉴定程序及奖励分配。
第七条 技术改进年度计划
技术部编制年度技术改进计划,要立足于生产急需,注重安排投资少、见效快、有明显经济效益的技术革新项目。每年11月中旬,制造部、品管部汇总向技术部上报技术改进申请,由技术部统一编制下年度技改项目实施计划,并列入公司下年度经营计划。
第八条 技改项目评价方式和基本程序
a) 听取技术报告
b) 测试技术指标数据
c) 评价成果的先进性、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适用范围
d) 做出综合结论
技改项目的评审资料包括研制报告、试制报告、使用报告、技术文件
第九条 成果奖励
凡职工和公司技术部人员提出的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新技术推广等项目,经实验和实际应用,有显著经济效益,并经公司高层评审或鉴定的科技成果,均应给予奖励,奖励的奖金列入生产成本。以经济效益确定的奖励等级参照表
第十条 成果统计
完善技改成果档案,技改成果要纳入公司技术档案的归档范围,其内容包括:
a) 在研制、评审、鉴定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记录等
b) 相关的技术资料与技术图样等
c) 表彰奖励的文件
d) 应用和实施中所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第四章 技术文件管理
第十一条 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
1. 技术文件由技术部负责编制,技术部应对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合理性负责。
2. 技术部经理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
3. 技术副总经理负责技术文件的批准。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包括:
1. 图纸;
2. 工艺操作规程;
3. 设备操作规程;
4. 产品内控标准;
5. 产品检验规范;
6. 采购技术要求等。
第十三条 技术文件的更改:
1. 技术文件更改的前提:
a) 顾客要求更改;
b) 由于开发试制的疏忽而必须更改;
c) 技术要求过高,生产设备无法达到而必须进行更改等。
2. 各部门如确需对技术文件进行更改,须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报技术部审核,技术副总经理批准;
3. 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更改原因;
b) 更改前参数;
c) 更改后参数。
d) 成品、在制品处置建议
4. 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的审批:
a) 技术部经理负责对技术文件更改进行审核,由技术副总经理批准;
b) 必要时技术部经理可组织有关人员对技术文件的更改进行评审或会签;
c) 技术部经理下达技术文件更改指令(书面文件);
5. 制造部根据指令实施更改。
a) 更改不得降低规定的产品质量水平和顾客适用性要求;
b) 更改不得违反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
c) 技术部负责更改,其他人员未经授权无权更改,技术部做好技术文件更改记录;
d) 更改时所有部门及所有文件应同步更改,同时将原文件收回,并做好回收记录。
第十四条 技术文件的管理:
1. 技术文件发放:
技术文件由技术部发放到相关责任部门,并在[文件发放记录表]上登记,由领用人签名。
2. 文件使用和保管:
a) 技术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发放给使用者;
b) 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好文件,使用者未经技术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外借技术文件。有遗失及损坏情况应及时报技术部办理补发手续;
c) 技术部应建立[技术文件一览表]及[外来文件一览表];
d) 技术文件由技术部归口保管,技术部对上述文件应进行分类并妥善保管;
e) 借阅技术文件须由技术部或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并在[文件及资料借阅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由借阅人签名;
f) 对无使用及保存价值的文件,由技术部负责审批后及时收回销毁,并填写[文件及资料回收登记表];
g) 对有保存参考价值的作废文件,应在该文件上进行标识“失效保留”,并用专柜保存,以防误用。
第五章 工艺纪律处置和考核
第十五条 工艺纪律考核时间安排:
1. 生产现场的每日工艺纪律检查、处理由技术部负责。
2. 每季由企管部组织技术部、制造部、品管部等职能部门进行全面的工艺纪律检查、评定。
3. 每半年由技术副总经理组织工艺纪律检查监督机构进行对全系统的工艺纪律检查、评定。
4. 各类工艺纪律检查均需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5. 全公司工艺纪律检查评定结果应于当年6月、12月底前上报总经理
第十六条 工艺纪律考核方法和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公司企管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