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法(聚焦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
中国日报4月29日湖北襄阳电(记者 武晓慧 曹音)从1988年第一次颁布,到2020年启动修法程序,《野生动物保护法》已历经4次修改1,在新冠疫情的背景下,此次第5次修订尤其受到关注。
2021年4月20日,围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一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公安、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就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条款展开了讨论。
2021年4月20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中国日报记者 武晓慧 摄
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如何落到实处,经费如何安排?野生动物养殖户转型,如何扶持引导?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安全之间如何平衡?野生动物保护专业人才缺乏,问题如何解决?
“今天各位提的建议,非常专业,体现了集体的智慧。我们法工委的工作人员整理后,会原汁原味上报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军在座谈会结束时这样总结。
“听取原汁原味的意见”,多位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接受采访时反复提及。2015年7月,襄阳市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四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参与立法调研,正是立法联系点的一项重要工作。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有十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在今年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这样形容,“通俗地说,我们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接地气、聚民智的直通车。”2
近日,记者跟随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走访襄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襄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森林公安局、养殖户家中,此次修订草案中增加或修改的内容,座谈会上热议的焦点,也正是备受多方关注的议题。
襄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位于襄阳市动物园内,受襄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委托开展相关救治工作,2016年正式挂牌。
2021年4月20日,襄阳市动物园(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兽医师李小凯展示救助记录册。中国日报记者 武晓慧 摄
2020年,受到疫情影响,动物园门票收入减少,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救护中心拨付3万元野生动物救护经费。据动物园管理科科长耿建桥介绍,这是自2004年开始承担野生动物救治工作以来收到的第一笔专项拨款。
“我们是借助动物园在笼舍和兽医师方面的便利开展救治工作,下属县市有野生动物保护站,但是没有救治能力,都会送到这里来。”耿建桥介绍,“好几年没有扩建了,有时候笼舍都不够,希望人员、资金、场地方面都能有更多投入。”
2021年4月20日,襄阳市动物园(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兽医师李小凯在照料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不久前由襄阳市森林公安局救助后送来,由于受伤,需人工帮助喂食。中国日报记者 武晓慧 摄
2021年4月20日,襄阳市动物园(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兽医师李小凯(右)和陈中娥在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喂食。中国日报记者 武晓慧 摄
救护中心关心的问题,在此次修订草案中正有体现,也是襄阳人大常委会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时多位专家讨论提及的。修订草案对第十五条第二款进行了修改和内容增补,强调“国家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相应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经费”,“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等”。3
在襄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记者看到,不少经救治的野生动物在这里“安了家”,有从个人非法养殖查获的蓝黄金刚鹦鹉,有热心市民在野外发现送来的孔雀,被捕兽夹夹断前肢的果子狸等。兽医师陈中娥介绍,经过救助恢复健康的动物,会对其进行野外放归,残疾或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则留在了动物园,“就在这里养老了。”
2021年4月19日,在襄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拍摄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果子狸。中国日报记者 武晓慧 摄
2021年4月19日,在襄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拍摄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在野外救助时,这只猕猴(左)因胳膊受伤感染严重,救护中心为其实施了截肢手术。中国日报记者 武晓慧 摄
“这几年越来越多的市民参与到了野生动物保护当中,”陈中娥介绍,“送来孔雀的老人,别人还劝他,这个动物蛮漂亮,卖了还能赚点钱,老爷子主动联系森林公安,那么远,通过他们送到了我们这里。”
2021年4月19日,襄阳市动物园(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游客在观看被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由沙场工人在汉江边发现主动送至林业局。中国日报记者 武晓慧 摄
2020年,襄阳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累计接收救护市民及林业部门送来受伤、病弱及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25个品种、50只,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1只,已经野外放生17只。
一方面是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去年“禁野令”的出台以及打击非法捕猎的行动见证了成效。襄阳市森林公安局民警介绍,去年打击非法捕猎以来,相关的案件大量减少,很少能再收缴到兽夹了。
2021年4月20日,襄阳市南漳县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展示南漳县九集镇收缴存放在此的猎枪。民警介绍,如果存在紧急情况,如野猪危及群众安全,具备持枪资格的村民可通过村干部申请使用。中国日报记者 武晓慧 摄
防范公共卫生风险在此次修法中被高度重视,草案新增多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报告相关规定,明确要防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传播、扩散。
记者来到位于襄阳市森林公安局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疫病风险排查是该野保站的工作内容之一。在实验室内,一批新采购的用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的设备刚到,站长曾莉介绍,目前监测站与多个部门合作,以联防联控的机制开展工作,2021年计划再采购红外线照像机10台。
2021年1月5日,襄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技术人员和相关专家在调查野兔异常死亡情况,经实地查看和临床初诊,排除了疫病风险。(襄阳市野保站 供图)
2021年4月21日,襄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实验室内,技术人员操作显微镜观察样本,以进行森林病虫防治监测。中国日报记者 武晓慧 摄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从野生动物保护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各个方面,针对《野生动物保护法》此次修订涉及的相关内容,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汇集基层的声音,正是立法联系点正在发挥的作用。
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爱群介绍,自从2015年7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截至2020年12月,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已先后完成51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共征求各类意见建议2600多条,整理上报997条,被吸收采纳1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