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要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要点)

1、材料管理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需码放整齐,标明名称、规格,并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并采取防火措施。

2、外架

(1)立杆基础应坚实可靠、平整,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2)立杆底部应垫上底座、垫板。

(3)立杆间距、大横杆间距、小横杆间距要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4)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严禁不同受力性质的架体连接在一起。

(5)安全网挂设严密,达到大面平整、绷紧、顺直,水平搭接部位要保证至少重叠一个孔,并洞洞满扎,不得漏绑,远观不得有明显的空隙。上下口 绑扎不得遮掩大横杆,统一扣在大横杆内侧,上下步之间应绑扎严密,网扣不得漏扎。

(6)所有外架转角处应增设上下通长内立杆,安全网绑扎时从内外立杆间穿过,保持大角方正、顺直。当遇到上下悬挑段结合处有较大空隙时,应挂设安全网,安全网应张挂整齐,不得随意挂设施工。现场禁止使用阻燃性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

(7)立杆:间距统一,立杆垂直、无弯曲,伸出最上步架体扶手栏杆的长度 应基本一致(平屋面脚手架外立杆应高于檐口上皮1.2m,坡屋面脚手架外立杆应高于檐口上皮1.5m),脚手架转角部位形成井字形结构。上下悬挑段的立杆在立面上要成一条直线,侧向观察上下悬挑段架体应保持在同一立面,不得出现错位现象。每悬挑段的立杆顶部高度不得超过上一步悬挑型钢。

(8)立杆接头除在顶层可以采用搭接外,其余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立杆上的接头应交错布置,两相邻立杆接头不应设在同步跨内,两相邻立杆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接头中心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同一步距内不允许有二个接头。

(9)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10)剪刀撑:剪刀撑外侧立面连续设置 ,同一立面的剪刀撑的斜杆倾角应力求一致,做到纵向到顶、横向到边,搭接长度一致,露出立杆边缘、最顶部的纵向水平杆的长度统一。

(11)连墙件 :严格按两步三跨设置,刷黄漆并喷“禁止拆除”的警示语。

(12)架体每两步必须设置一道踢脚板,色标纹路方向一致,宜采用对接方式,整体平整顺直。严禁采用喷绘布设置。

3、内架

(1)内支撑步距要求:当搭设高度不超过8米时步距不宜超过1.5m,支架架体四周外立面向内的第一跨每层均应设置竖向斜杆,架体整体底层以及顶层均应设置竖向斜杆,并应在架体内部区域每隔5跨有底至顶纵、横向均设置竖向斜杆。当满堂模板支架的架体高度不超过4个步距时,可不设置顶层水平斜杆。

(2)独立高支模高度要求:对于长条状的独立高支模架,架体总高度与架体的宽度之比H/B不宜大于3。

(3)可调托座要求:模板支架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严禁超过650mm,可调托座的丝杆的外露长度严禁超过400mm,托座插入立杆或双槽钢托梁长度不得小于150mm。

(4)高大模板支架最顶层的水平杆步距应比标准步距缩小一个盘扣间距。

4、卸料平台

(1)悬挑式卸料平台应用16号以上工字钢或槽钢作为主梁和次梁,上铺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并用螺栓将木板与悬挑梁固定。悬挑式卸料平台必须支在建筑物上,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不得出现前后移动和左右摇晃现象。

(2)悬挑式卸料平台的悬挑梁延伸至建筑物内的部分不得少于1米,采用不小于φ16以上钢筋或螺栓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上的部位不得少于2处。

(3)两侧的悬挑梁应分别采用2道φ14以上的钢丝绳进行吊拉卸荷,钢丝绳上部拉结点连接件必须固定于建筑物结构上,严禁设置在砌体墙或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卸料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安装应平放。

(4)卸料平台必须按照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杆高度为1.2m,下杆高度为0.6m,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cm,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密目安全网。

(5)卸料平台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环应用Q235钢筋制作。(吊环应预埋在主体结构上,其预埋深度及锚固长度符合规定值,吊环净高不超过混凝土面5–6CM,吊环方向垂直于楼面)。

(6)卸料平台钢丝绳与水平悬挑梁的夹角宜在45°-60°。卸料平台钢丝绳用绳卡固定时,固定绳卡不少于3颗,最后一颗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

(7)最后一颗绳卡与第二颗绳卡之间应设置一绳弯。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平1/3。

(8)平台上悬挂分公司统一限重标志牌:标注限载吨位及验收、维护、安装责任人,严禁超载或长期堆放材料,随堆随吊;堆放材料高度不得超过平台护栏高度;工人限数1-2人,严禁将平台作为休息平台;平台上的施工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9)卸料平台出入口上口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硬防护。

(10)卸料平台搭设完毕,必须经施工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意见,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5、塔吊

(1)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器设备的可靠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设立避雷装置。

(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3)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4)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5)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6)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7)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8)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9)起升荷载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起升荷载限制器的误差不得大于其额定值的5%。当重量超过定额的5%时,塔机应自动切断上升机构的电源,吊物不能向上运动,但不切断下降电源,吊物可向下运动。

(10)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用以防止塔机因起重力矩超载而导致整机倾翻事故。当起重力矩超过其额定值时,力矩限制器应自动切断上升和增大幅度的电源,但不切断下降和减少幅度时的电源,吊物可做向下和减少幅度的运动。

(11)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是防止吊物上升和下降高度超过极限而使钢丝绳破坏,吊物下坠和损坏设备进而发生事故的安全装置。当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限位器能切断上升电源。对2倍率和4倍率机构的钢丝绳,起升高度限位器应保证动力切断后吊钩与臂下至少有1m和0.7m的安全距离。

(12)幅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是防止小车在两端极限位置发生碰撞。幅度限位器应保证当小车行驶至起重臂端部和根部不少于1m时切断小车电源,小车停止运动时与根部距离不大于200mm。

(13)回转限位器:回转限位器的作用是防止塔机朝单一方向旋转多圈而使电缆扭转过度断裂或损坏的防护装置。回转限位器应保证塔机朝单一方向旋转不超过三圈时自动切断回转电源。

6、施工电梯

(1)施工外用电梯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施工电梯安装后,安全装置要经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电梯必须由持证的专业司机操作。

(3)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栏杆应安全可靠。

(4)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空载及满载试运行,将电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活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5)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其灵敏度可靠。

(6)电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严格控制载运重量。

(7)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要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车。

(8)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电梯时,要明确联络信号。风力达6级以上应停止使用电梯、并将电梯降到底层。

(9)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或安全门,其它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10)当电梯未切断总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作岗位。作业完后将电梯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门和电梯门。

7、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配电应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布置,本供电系统采用TN—S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接地系统,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

(2)每个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线路标志要分明,线头引出要整洁,各电箱要有门有锁,做到防雨防潮的要求。

(3)配电室必须做到“四防和一通”的要求,确保防火、防潮湿、防水、防动物和保持通风良好,室内应备有绝缘设备,还应备有匹配的电气灭火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安全用具。

(4)从临时用电工程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

(5)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6)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安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7)开关箱应有末级分配电箱,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一漏电,每台用电设配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8)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

(9)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10)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8、吊篮

(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安装后进行下列各项检查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检查屋面机构的安装,应配合良好,锚固可靠;悬臂长度及连接方式均正确。

2)钢丝绳无扭结、挤伤、松散;磨损、断丝不超限,悬挂、绕绳方式及悬重均正确。

3)防坠落及外旋转机构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电机无异响、过热,启动正常、制动可靠。

5)吊篮应做额定起重量125%的静超载试验和110%的动超载试验,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3)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屋面机构、悬重及钢丝绳符合要求。

2)电源电压应正常,接地(接零)保护良好。

3)机械设备正常,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4)吊篮内无杂物,严禁超载。

(4)启动后,进行升降吊篮运转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人员作业时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上的自动锁扣应扣在单独牢固固定在建(构)筑物上的悬挂生命绳上。

(6)双机提升的吊篮必须有二名人员进行操作作业,严禁单人升空作业。

(7)作业人员不得穿着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它滑的鞋子进行作业,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簦、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另设吊具进行作业。

(8)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不得在空中攀缘窗户进出吊篮,严禁在悬空状态下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悬吊平台。

(9)作业中,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经专业人员检验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10)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不得用其作为接线回路。

(11)作业后,吊篮应清扫干净,悬挂离地面3m处,切断电源,撤去梯子。

9、 二次结构、装饰装修等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预留洞口及临边防护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要注意用于施工的材料与机具在此部位掉落。材料堆码要离临边1.5米及以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要抓紧拿稳,以防掉落。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恢复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

2)使用施工电梯运送材料时不允许超限超载,人员乘坐时要遵循限载8人的规定。

3)作业人员施工过程中,不允许有抛物的行为现象发生,材料运输过程中,要注意行进路线上是否有安全隐患,如有要及时排除。

4)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要观察行进通道上是否有安全隐患。

5)施工现场严禁嬉戏打闹。

6)施工到安全防护部位的时候,需要拆除安全防护时,只允许拆除需要施工点的安全防护,不允许多拆,造成临边洞口失防,形成隐患。施工完成后,还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恢复。

7)上一道工序的施工管理人员要告诉下一道工序施工的作业人员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免造成事故发生。

8)如施工需要在外架上作业时,要做好水平防护及系好安全带,使用的材料也要放好,以防掉落。作业完成后,要把施工用的材料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9)在内装作业时,不允许拆除外架上的任何构件,如:连墙件、钢丝绳,防护跳板、小横杆等。

10)需要登高作业时,要注意登高使用的辅助工具是否结实稳固,也要注意脚下踩空等,以防坠人。

11)作业班组要相互告知班组内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防交叉班组出现安全事故。

12)事故用辅助工具在不得对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使用,以防引起纠纷。

13)使用运输工具(如:塔吊、事故电梯等)是,使用前要协调好,不要因为都抢工而引起纠纷。

14)都要管理好各自班组的事故作业人员,要相互礼让,专人协调,不允许有打架斗殴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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