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能退回吗)021-06-02 16:17·青岛购房相关政策
在买房的过程中,开发商或房屋中介让购房者交的“金”有很多,如定金、订金、意向金、认筹金,而它们有些可退,有些不能退,有些甚至不合法。那么定金、订金、意向金、认购金有何区别?下面一起来了解下这四金吧。
一: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①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③定金数额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这一规定是强制性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如果约定的定金比例超过了 20%,并不是整个定金条款无效,而仅是超过的部分无效。
④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实际支付为生效条件。因此,定金尚未实际支付,则定金合同不生效。例如,买卖双方约定定金 10 万元,但买方实际支付了 5 万元,后卖方拒绝出售,买方只能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已经支付的定金,即卖方付给买方 10 万元。
二:认筹金
认筹是指开发商正式销售前通过一些折扣让购房者缴纳认筹金等费用的行为。
认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楼盘过程中的一种促销手段。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会以购房优惠,如一万抵三万等方式,吸引购房者交一定金额的诚意金。在楼盘正式开盘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会通知参加认筹的购房者到场,同时在开盘时具有优先选房的权利。
“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
认筹金的实质作用就是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大笔资金并在短时间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了开发商的燃眉之急。
三:订金/诚意金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订金和诚意金,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二手房交易中,买家为了表示诚意,向卖家支付的一定资金。一般情况下,卖家收到诚意金后,会给买家一个收据。如果一套房产被多个买家看中,卖家会按照交纳诚意金的顺序来进行房产交易。买家与卖家达成一致后,诚意金一般会直接抵交房款,没能交易成功的,诚意金会退还给买家。
《总结》
总而言之,定金是购房者买新房签订认购书时交的钱,有法律效力;认筹金是购房者在楼盘开盘前,交给开发商的钱,有房屋优先购买权。此外,购房者如果购买二手房,常涉及到的有诚意金和订金,其实是同一种钱的两种说法,都有表示买房诚意的意思,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订金、诚意金认筹金都是市场交易的产物不具有法律效力,购房不成均可无条件退还;只有定金需要在一定情况下才能退还。广大购房者在买房前,要认清这四金,以免吃亏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