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裸照威胁强奸女同事33次#广东一男子黎某以公开裸照为威胁,在接近一年时间内,强行与公司一女同事发生性关系33次。黎某是一家公司某部门的一名工程主管,2017年2月,黄某某入职黎某所在公司,与黎某成为同事关系,两人在工作中常有联系。根据起诉书,2019年12月,两人在黄某某的出租屋内发生争执,黎某强行脱掉黄某某衣服拍摄裸照,还想强行发生性关系。此后,黎某通过各种方式,多次向黄某某发送威胁信息,以向黄某某同事、朋友公开其裸照为由威胁,要求黄某某与其发生性关系。自2020年4月9日至2021年3月4日,在黄某某出租屋中,黎某强行与黄某某发生性关系33次。近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这一案件,认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该男子刑事责任,并对其提起公诉。
相信有不少女孩遇到裸照威胁,多数女孩遇到裸照威胁不知道怎么办,有的甚至被威胁后,失身于人。
遇到裸照威胁后怎么办?
我回答过好几个女孩的咨询,都是遇到裸照威胁的,有的甚至是熟人。遇到裸照威胁怎么办?把我之前的回答转给大家,希望能够帮助到被裸照威胁的女孩。
庞律师你好,我真的遇到了用裸照威胁的怎么办?以前认识一个男的,聊天时候发裸照给他,他今天说让我陪他睡觉,不陪他,他就把裸照发到群里。
我害怕死了,该怎么办?
答:你不用害怕,不用担心,更不要寻短见,有警察保护你。
发别人的裸照,不仅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构成侮辱诽谤。还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是违法犯罪行为,发了就会坐牢。如果他知道这一点,就不会发。 明确告诉他,如果发你的裸照,你就报警,他会坐牢,我相信他不会明知道坐牢还敢发。
1.构成侮辱罪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3.网上与未成年人裸聊,要求未成年人发色情视频、裸照,都构成强制猥亵罪。
4.如果想要和女孩发生性关系,用发别人裸照相威胁,涉嫌强奸罪(未遂),会坐牢,他更不敢发。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4.如果发裸照想给你要钱,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把女性图片拼接成淫秽色情图片发到网上,构成寻衅滋事罪。
遇到这样的威胁,不要害怕,坚决不能答应他,答应一次,一辈子后悔。
不要害怕,他如果威胁你,害怕的应该是他,因为他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如果继续威胁你,就打110报警,说有人发裸照威胁你,让你和发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让警察把他抓起来。
案例一:被告人乔某某为满足其不良心理需要,于2014年3月至8月间,在自住房电脑上,通过登录QQ添加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为其好友,并冒充生理老师以视频教学为名,先后诱骗多名幼女与其视频裸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乔某某以刺激或满足其性欲为目的,用视频裸聊方式对多名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乔某某猥亵多名儿童,依法应从重处罚。乔某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乔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案例二:2017年12月份,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接到报警,报警人声称她家未成年孩子的不雅视频,被人放到了网络上。
后来小敏的家人在朋友圈内看到了女儿的不雅视频,立刻报了警。2018年8月份,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梁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 张小燕:我们接到这个案件以后,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梁某他通过网络以帮被害人购买游戏皮肤为诱饵,引诱这个未成年被害人拍摄自我裸露视频。给他发送。那么他符合刑法对于猥亵儿童罪的一个规定。所以我们以猥亵儿童罪提起了公诉。
2018年9月11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少年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官 孙晓芳:被告人梁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如果以裸聊、裸照、视频相引诱、威胁,要求与未成年女孩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案例三:
2020年6月19日晚,男子李双(化名)和15岁少女曾小栗(化名)聊天,不久提出视频裸聊的请求。起先曾小栗没同意,后李双称愿意支付3000元裸聊费用,曾小栗勉强接受。
然而,二人视频裸聊后,李双并未支付3000元。7月6日,李双又用QQ联系曾小栗,要求与之再次视频裸聊,否则便将之前拍摄的裸照在网上公布。年纪尚幼的曾小栗害怕照片外泄,被迫同意。
7月12日,李双继续用QQ向曾小栗提出视频裸聊要求,聊天过程中李双还要求对方完成不雅动作并要求对方自行实施猥亵行为。
7月15日,李双再次通过QQ向曾小栗发消息要求视频裸聊。他提出如果曾小栗与其视频裸聊若干次后,就将保存在手机内的裸聊视频删除,曾小栗依然接受。
三番五次裸聊后,李双并未收手。直到曾小栗父亲偶然发现两人的聊天记录,最终才报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李双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通过网络聊天方式获取被害人裸聊视听资料后借机威胁,迫使被害人自行实施猥亵行为供其观看,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李双强制猥亵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李双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