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简化字,与和與是不区分的。实际上,古人对二者,是进行区分的。
我查了《新华词典》,二者没有区分。
我又查了《说文》:与賜予也。一勺爲与。此与與同。(與)黨與也。从舁从与。
可见,与并不是简化字,古而有之。
大篆的與字,这样写:
周 · 大盂鼎铭文
然后,改成这样写:
大篆的与字这样写:
发展至小篆:
这是與
这是与
隶书
汉 · 华山庙碑
楷书我们就不举例。
我们说草书,黄象的《急就章》:
根据高二适的解释,章草这个與字,源于大篆这个與字:
但是没有具体解释,怎么演化成这样。
黄健老师也同意高二适的观点。
我认为,與字的章草,并不是随大篆,而是随隶书。抑或说,大篆的这样字形。
上面第一横,是替代上面横势部分。第二横,就是第二横。
然后,一撇一捺。
然后,问题是,为什么一撇一捺,变成交叉。其实很简单,一是顺势而为,二是为了平衡结构。这是一种理解,这种理解建立在章草以隶书为基础。另外,以后的章草和今草,都抛弃了撇捺交叉,肯定了这一逻辑。
然后这样:
很多人会问,这与天有啥区别。
天的第一横,很长。
唐 · 孙过庭 · 书谱
另一种逻辑,是保留部分,也就是尾部轮廓。于是與字上半的后面,成为了一横一竖一横。也就说,红圈圈定的部分,被省略了。从與字草书上面一横为短横的角度来看,我更倾向于后一种逻辑。
这三个与,才是与的草写。
晋 · 王羲之 · 雨后帖
唐 · 张旭 · 古诗四首
唐 · 怀素 · 草书千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