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是一个讲究礼仪的宗族。有很多人受着新思潮的影响,片面地以为礼就是对阶层的固化,是限制自己思想自由发展的牢笼。客观地说,这不过是将礼在实行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人为的僵化,当成了是礼的本源和本质,是以偏概全的。纵然我们现在一提到“礼”,人们往往会和儒家思想联系起来,至于道家的思想,则多与逍遥、自由等概念划等号。但道家是从来都不反对礼的,传承至今,道家甚至承载了中华文明之礼中的诸多优秀成分,譬如说朝拜、敬畏、修身等等。
既然已经时值腊月(腊月之“腊”,便是祭祀的意思,祭祀当然且必须要按照既定的礼节进行),那么我们就来说一说在祭祀这件充满了宗教仪式和氛围的事情中所表达出来的信仰的现实意义。
首先,要对祭祀的对象进行说明,其并非是按照某些说法而定义的虚空的神明,而是中国传统中认为的具有普遍意义上的“天”或者“天道”,进而衍化成具有人格化的神明。对神明的祭祀,实则是敬天地自然的表现。如对日月星辰的敬拜,都是对影响着人类生产生活的自然事物的信仰。
同时,我们也应该进一步看到,信仰并不是说我们因为对这些神秘的事物不了解而产生盲目的力量崇拜,在种种祭祀行为的背后,蕴含的是我们试图要与自然万物的运行规则相融合的一种情志。说到根底,便是要追求“道法自然”的理想。相比起整个宇宙,人也不过是自然体系中的一个组成分子,只有人与自然万物相和谐,不妄作,不违背时序,那么以农耕为文明特征的华夏民族才能从自然中获得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
基于此,也就更加有必要去强调祭祀之行为所表现出来的意义。
在文化与文明程度相对不高的古代,人们按照一定的规则行祭祀的礼节,甚至把敬天事神的思想内化到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去,用来规束普通百姓的日常,这是最行之有效的教化方式。毕竟,太过玄微且高深的道理,并不适合日常的应用。具体应该怎么去操作的禁忌学问,才是百姓生活中真正需要的内容。在这一逻辑下,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进步,我们在对于自然敬畏的基础上,逐渐增加了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万物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等等内容,如宗教戒律中提到的不得妄语、不得欺诈、不得奢靡浪费等。也即是说,在传统的宗法社会体系中,一切规矩的来源,实则是对人心妄念的引导,使人在听从教化后,能够减少个人的私心而实现人人皆能返璞归真的社会大同。
此时,也许还会有人提问说:这样高大的理想,并不是我这样的凡人所能够达到的。
我们在谈论任何一种教化的意义时,都不能忽略了人之为人这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人既然有肉身,那就一定有生理上的种种需求,为了满足这种种的需求,就必须要做出一些有为的事情,从而才能保证社会的向前发展。但人的有为,也必须是有限度的,是以道的运行规律为准则的,更要以众生与万物的和谐发展为基本前提。
举个例子:假如我们吃一个馒头就可以填饱肚子,那一次只吃一个馒头,这是生理的本能;如果我们准备数个馒头做为储备,这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它既是我们主观上对客观世界的预估,同时这种主观能动的功能本身也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在这个层面上,实则是把人的发展与世界的平衡相统一的。但如果再进一步,我们不但要做几百上千个馒头(在这里暂且不谈商业的运作,只讲自我需求的满足),甚至还要把他人吃的食物,动植物赖以为生的资源都掠夺过来占为己有,那么这就属于淫欲、妄欲的范畴了,是为了自身的欲望而打破其他事物之道的平衡。这也正是教化存在的必要。
谈论教化,一方面是要人能做好人的本分;另一方面还要去实现人能成为更好的人的潜能。后一个方面同样体现于祭祀的对象中。我们的祭祀,除了对天地自然及人格化的神明进行敬奉之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即人的神格化。
中国人的信仰,可简单概括为“敬天法祖”四个字,敬天往往表现为自然力量(或者是“道”)的人格化,法祖则是对人的神格化。对那些为我们整个民族文明的发展做出推动意义的圣人的信奉,进而对其表现出敬仰、信奉和祭祀的行为,其根本意义体现于我们正在践行且受益于祖先和圣人们的智慧。
从这两个层面看,祭祀不单只是表现出信仰的行为和礼节,同时也是向自然、向先祖汇报自身实践的结果,以求在新的一年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再进一层讲,我们对所有神明的禀告,其实都是对自心的忏悔。祭祀和礼仪是外相,信仰是内真。当内外合一,人才是不违道而存在的“自然人”。客观认识我之为人的意义,也恰恰是人之为人的修行。
本文作者 | 高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