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关元朝律师,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团队副主任
很多博主甚至律师都说,发现对方出轨,应该马上离婚。
如果你来问我同样的问题,我会首先了解你的具体情况,然后告诉你一个不一样的答案。
根据我经办那么多婚姻案件所得的经验来看,我们经常说的出轨无非三种情形:第一种是走肾不走心,通俗来讲就是我们说的一夜情(PC或YP);第二种是不走肾但走心,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出轨。第三种是既走肾又走心。
很多女性在婚姻中主要负责家庭事务,习惯了瞻前顾后,习惯了以往安逸的家庭环境,习惯了有另一半的遮风挡雨。
她们更多的是害怕面对,害怕面对离婚后对孩子的影响,害怕面对自己撑起一整个家庭,害怕面对一切突如其来的改变,所以她们会犹豫,会顾虑。
离婚对她们来讲,是一个酷刑。
作为婚姻律师的我能理解她们的心情和顾虑,所以我从来不主动劝别人离婚,甚至更多的是让当事人慎重考虑清楚是否需要离婚。
从我的角度来看,如果她们确实对婚姻仍有留恋和不舍,即便对方有婚外情而且有挽回可能的情况下,我都会教她们一些关于婚姻挽救的措施,而不是主动劝离婚。
但有两种情况,不管当事人对这段婚姻多么留恋,我还是会坚决建议马上离婚。
我曾经办过一个案例,结婚20年来,男方出轨了数十次,女方每次都原谅了,而男方还是会继续出轨,这已经形成了习惯,已然不是偶尔的过错,不可能再回归家庭,这是毒瘤,得切。
还有一个案例,男方出轨了小三、小四,并且跟她们生了私生子和私生女,还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转给她们,这也是毒瘤,一定要切。
这两种情况的出轨,在我的角度看来,是恶性肿瘤,如果不及时切除,后患无穷。结合我所经办的案例,往往受害方在婚姻中是非常压抑的,他们会变得喜怒无常,极度缺乏信任感等等,甚至见过最严重的患上精神分裂……
有些婚姻离婚是救赎,而有些婚姻修复后感情可能更胜从前,当然,情感问题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我只是想说,不要委屈自己,开心就好!
此外,我提醒大家,发现对方出轨,不管离婚还是不离婚,请一定不要大吵大闹,应该在不惊动对方的情况下,委托好律师,固定婚外情证据,写好保证书和婚内财产协议,找准时机让对方签订,这样自己的利益有了保障,进可攻退可守。
那些在婚姻中迷茫的友友们!祝愿你们在婚姻中做一个聪明又快乐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