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银行明细怎么查(有哪些明细)

在日常工作中,对普通民众来说,一方面希望自己的银行存款、个人银行流水等信息保密,不希望让第三方知晓;另一方面,又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打击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监控贪官污吏或涉嫌违法违纪人员的银行存款、个人往来流水记录,从而找出证据,将各种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那么,依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哪些机构能查询民众个人的存款情况或个人银行流水情况呢?

本文所说的个人存款,包括了静态的存款情况和动态的银行流水数据,还应该包括通过、支付宝、银联等网上支付方式的流水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90条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究竟哪些法律对查询、冻结个人存款有规定呢?我们来看一下。

第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39条规定:为维护储户利益,凡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者必须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查询、冻结和扣划储户的存款。

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等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向储蓄机构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须向储蓄机构提出县级或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正式查询公函,并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储蓄机构名称、存款日期等情况。

可见,根据人民银行的上述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需要出具公函,可以查询个人的存款或银行流水情况等。

第二,根据人民银行2002年发布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11个部门可以依法对个人在银行的存款进行查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工商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公证机关。

根据上述文件,详细规定了11个部门可查询个人银行存款情况,包括个人银行流水情况,当然,具体查询时,也要出具公函,并非这些机构的个人进行查询公众的个人银行存款。

第三,根据国家《监察法》第23条规定,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根据目前纪委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实际,纪检监察机关,可依法对个人的存款及流水等情况进行查询。事实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因查处已正式立案的违法、违纪案件,也可以查询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情况。

第四,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上述部门可以查询个人银行存款及流水情况,但冻结个人存款则另当别论。根据《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和单位存款实行冻结,必须要有法律依据。现行法律仅明确以下8个部门有权冻结个人和单位在银行的存款: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

对此,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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