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前辈们的思想和一些现实的生活感悟,我觉得可以用“三大视界”来理解人。人是复杂的,因为有很多简单的因素共存于一身:
一是简单的因素组合到一起以后,容易让人迷失本末;
二是由简单的因素不断的深入挖掘,可以衍生出很多复杂的东西——这也是三大视界尝试探索的两个(潜在)理论方向,即从最简单的东西开始,进行组合和深度的挖掘。
一、首先是“人本视界”。有两个基本的理论假设,用于定义人本视界的基础:
①人是独立和完整的普通个体,具备“自我适应和完善的能力”;
②社会是“以人为中心”来构成的,并且将人作为主要的“社会基因”来源(基因的说法借用了生物学上的概念)。
社会基因大致有三方面来源,即“人本的、社会的、积淀的”。这里的积淀,表达的是社会“历史过往“的一种共同成果;特殊的是,它并不是历史的社会总和,而是一种对“存在—影响”部分的定义。
关于“人本的”社会基因,例如人的基本社会需求、成长教育和工作等。与人的社会基因对应,社会有相应的功能和服务配置;也就是说,可以根据人的社会基因,去寻找相应的社会存在。这是一个广阔的研究前景。
即使在学术上有些争议,但是人本视界的这两个基本假设是具备充分的事实客观性的。
同时,这两点可以作为现今一些“人本主义”思想的探讨基础,和对很多的社会问题展开思考:比如关于“人道主义”、“相对自由”、“人权”和其他关于人的一些倡导等——它们在现今社会的状态,这些倡导的本义,或被附加了什么东西?这是一种有趣的尝试。
二、第二个视界可以追溯到“易经”的思维,是为“自然本”视界,有两个理论基础:
①自然和社会是交融共通的;
②人对自然有必然的顺承和保持的职责。
二者一脉相承,不能分开单独去理解。有趣的是,这两点同时在老子和庄子的思想里得到表达和运用,并为世人所重视。
近年来,对自然本视界下的一些社会问题的思考,已经成为了社会学的一个重要领域,诸如:自然环境的困境甚至灾难,相关的技术转让与合作,人对自然生存状态的回归等。
三、接下来是“反向规定”视界,这是我们现代人相互接触和了解主要采用的理解视界——同样的,我们自己也尝试着符合这一视界下产生的“价值”判断!
“反向规定”将社会人定义为所有“外加的”社会属性的集合。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外加的社会属性并不(主要)包含“具备个性特点的本质意义”:
如“文凭”对应的学力的认知,“名人”的社会影响力的领域限制性,“富有”对应的物质支配力等。换句话说,反向规定视界里的很多理解只是停留在“外加的”共性上,而不是针对个体的社会属性所具备的“差异”特性。
因此,采用“反向规定”视界来理解人的社会属性的共性方面,即针对某一个或多个“共同的”社会属性进行,是较有优势的。
但是采用反向规定视界的社会理解,包括对社会人的理解,在涉及个性的社会属性时,往往是有所出入甚至愚昧可笑:
其一,社会个性的存在是社会共性的基础,这也是“社会统计”的理论基础,忽略了这一基础,共性的结论就是脆弱的;
其二,我们在现实的社会实践中对社会人的理解,更重要的应当人的个性因素。
最后,可以把三大视界简略的关联为下图:
总的来看,“人本视界”将人的主导地位突显,放大和强化人的主观能动和作用可能;自然本视界人与社会的自然生存姿态,强调一种依附的平衡;反向规定视界主要针对某些外在的社会属性展开,是社会学应用不可或缺的一块。
文:何为贵,《人与社会》连载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