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即国家移民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2]通行证分为个人旅游、团队旅游、探亲、商务、其他、逗留等种类。
办理流程:
本人携带通行证原件(若丢失则无)、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2寸白底彩照1张至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或除鼓楼区外的其他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办结时间:
申请后6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1、若港澳居民身份证及通行证均过期或丢失,则在本市无法补办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需回港澳地区办理;
2港澳同胞在本市办理房屋交易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前自查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避免耽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