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缚的理解(束缚是什么意思)

束缚是什么意思(束缚的理解)

绳子先于语言而存在,却又被语言衍射出不同的意味。绳子和性如何回归本体,似乎是一道同构的命题。

当绳缚被谈论起来的时候,它通常被打上“病理性癖好”甚至是“性暴力”的负面标签。也因此,这一先天带有有色成见的小众文化,一直处于尴尬之地——在绳缚文化起源地日本,绳缚师只能半职业化;在西方,绳缚多被视作行为艺术;而在中国,绳缚行为的展现则容易被当作软色情,并因此予以“404”的待遇。

为了让这一难登大雅之堂的艺术可以被公开展出,近年来,国内绳缚圈开始趋向淡化绳缚和性癖好之间的某种天然联系,而试图将其转变成一种审美化的表达方式。如今,绳缚在国内也已经作为一种公开表演,得以在互联网中高调现身。

但这也令绳缚圈内部划分了两大阵营——保守观点认为绳缚应该是一件关在卧室里的事。去情欲化的绳缚,为了被公众看见甚至作为一种表演形式,是删减过后的模样,为了迎合外界。开放派则一直在寻找绳缚文化和大众文化交融、碰撞的可能性。

作为一个从未体验过绳缚,也非爱好者的人,我试图用镜头去理解这些绳缚圈人士通过一根绳子,到底能寻求怎样的娱乐或者精神满足。抛开曾经被污名化的标签外,这一边缘的亚文化是否存在某种社会心理层面的诉求。

于是,我和绳缚师“48号”进行了一次合作,邀请了6个志愿者来体验绳缚。其中有绳缚深度爱好者,性少数群体,开放式关系实践者,肥胖症患者、中年女性等。我试图用多元的身体和性别打破人们二元化的性别成见和刻板审美,去重新审视性本身。

为了更好的呈现,选择了纯黑环境的棚拍形式,剔除掉所有生活场景里的物像,使画面精简到最少——只留绳子与身体。“48号”以不同方式捆绑、链接、固定他们的四肢后,我开始利用音乐去触发他们打开自己的身体语言。当他们施展肢体动作时,精神世界和绳缚行为之间某种隐秘的内在关联便得以显露。此时,我试图用图像捕捉那种被性耻文化压抑的性,以及在身体规训的挣脱中寻求的自我完整性。身体被“束缚”的状态,反而使他们在更深的层次完成了对自己身体的把握。

在这个拍摄过程中,我发现了另一种观看——性耻文化被社会语言构建。绳子先于语言而存在,却又被语言衍射出不同的意味。绳子和性如何回归本体,似乎是一道同构的命题。

奥地利作家伊尔泽·艾辛格尔的短篇小说《被束缚的人》也讲述过一个被束缚的人通过练习蹦跳技术成为马戏团新宠,在盛名之下又被众人的质疑淹没,被迫与野狼战斗,最后被人解开绳子,一切价值意义都化为乌有的故事。这篇超现实主义小说,把“束缚”的母题投射到了现实社会的共通之处。人被欲望、关系、身份、生活多重捆绑,而绳子作为语言媒介,勾连起精神的,心理的,审美的无形束缚——一种人群之间因无法互相理解而产生的观念冲突和被剥夺或隐退的身体政治诉求背后,被缚人的自我迷茫与无力。

这或许是“束缚”对于现代生活和不安心理的另一种隐喻。

以下都为绳缚师在遵守人体力学的理论基础下专业性操作,非专业人士请勿模仿。

绳缚师48号,绳缚表演者、平权主义者

我是绳师48号,也是一名绳缚文化的科普作者。

读小学五年级时,我的班长传小纸条给自己喜欢的男生,被语文老师发现。老师当场撤了她的职,命令她取下用别针别在白色短袖T恤上的“三道杠”。我看着她捏着那个劣质塑封袖标,留着眼泪走上讲台。虽然只有短短几步,每一步都好似踩在我的心脏上。

这个画面不断出现在我童年时的梦里,演变成各种版本——有的时候,班长死死捏着袖标不肯交还给老师;还有的时候,老师威胁她说:“只要你态度虔诚,我就把它还给你。”随后,班长臣服下跪。

多年后我才发现,当权利的让渡不再仅仅是一个结果,而是伴随着美好被摔碎,高贵被贬低,它的无限可能性才会变得迷人。我想这也是我喜爱绳缚文化的原因,身份和权利的反差,欲望和原则顶底背离时,真实的人性才开始流露。

《观念之重》“一旦绳子解开了,就再也找不到谁能够按照原样重新把它缠起来。”

字母圈内人最难过的关,应该是我们和父母之间,两代人性观念的冲撞和尴尬。所以至今,我的母亲是我身边唯一不知道我有这个爱好的人。

《手的延伸》“只有在特定的羁绊中才能飞行。”(伊尔泽·艾辛格尔《被束缚的人》)

最初接触绳缚时,我只是把它当作一种技能,热衷各种流派和理论。随着理解加深,我进一步发现了绳缚和情感输出之间的联系。我能感觉到很多被缚者身体内部的某种压抑,“像溺在水里,迷茫、焦虑,又无边无际”。很多人喜欢被绑起来,保持不能自由活动的状态,甚至有一部分人,在我发觉他们出现了被绑部位轻微充血,失温的征兆后,想要帮他们解开,他们会断然拒绝。他们觉得被束缚的状态更有安全感,甚至比平时更放松和自由。有时候被缚者哭了,我也会忍不住跟着哭,没有什么具体缘由,就是情绪到了。捆绑结束后,我可能需要几小时甚至几天走出情绪。

当我在捆绑的时候,绳子对我来说只是绳子,和性无关。绳子,是手的延伸,是一种安抚。绳子通过手指,把某些情绪传递给对方,然后,do it。

《不可承受》“要是给绳子缠得不能蹦跳,就失去了意义。”(伊尔泽·艾辛格尔《被束缚的人》)

我听闻过许多圈里的性骚扰事件。被缚者让渡了自身的部分权利,交付给另一方,但当权利被滥用时,被缚者受到的伤害必然是更复杂、更多重的。

在欧美,这个群体已经普遍改造形成了基于“SSC”原则(安全、理智、知情同意)的权利意识。对于女性参与者来说,“YES means YES”“No means No”,但在我们的文化里,常常会进入“No means Yes”的误区。

在亚洲文化里,我们对“性”一向颇为压抑。女性对自己的性欲说“yes”,从古便被视为可耻的,而在我们的文学影视作品里也经常会有这样的情节:女性表示拒绝,男性加以强迫,最后女性发现自己喜欢这样并乐在其中。这些观念的形成,无一不与我们所倡导的“知情同意”原则相冲突,男性还没有从性别身份的权利高台上下来。但喊“Me Too”的代价却依然需要女性承担。

在捆绑行为的实践中,并不存在绝对的安全,参与者需具备足够的风险意识,并拥有对身体的自主支配权。

《权利交互》“每当她举出绳子的种种好处时,他就开始诉说受到羁绊的麻烦;

绳缚的本质是权利交换,双方在权利的落差感中获得快乐,其核心是被缚者暂时地把自己的某些权利让渡给了另一方,让ta有了“统治”的机会;一旦如果被缚者觉得不开心,不适合,ta可以随时收回自己让渡出去的权利,然后结束离开。

在整个权利交换的过程中,被缚者是让渡权利的发起者与核心,并强调“安全、清醒、知情同意”原则:我赋予你权利,因此你必须让我知道给你的权利你会如何使用,才是知情;同时因为这份权利本质来自于我,所以在我不同意之后,你就不能对我这么做,才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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