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愿意调解的真实原因(为什么法官都喜欢调解)

法官拿到案件以后,如果被告能及时领取法律文书,我们在发起诉书的时候会首先询问被告的意见,询问以后,对案件有个基本的把握之后,我们会在开庭前先行组织原被告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我们会安排开庭时间,开庭以前我们会再次组织调解,若还是调解不成我们先行开庭,开完庭以后接着调解,调解会贯穿案件处理的始终……

为什么我们会花费大量时间调解呢?理由有以下几点:

1、调解结案的,我们会制作调解协议,并下发调解书,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调解协议立即生效,当事人无上诉权,有利于我们及时结案!

2、调解书相对于判决书制作简单,耗费时间短,有利于减轻我们负担!

3、我们每年都有调解率的考核指标,所以调解结案数量也是有任务的!

4、调解结案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结果,也是双方当事人妥协让步的表现,所以调解结案有利于从根本上化解纠纷,真正做到定分止争,同时也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

法官提醒:对于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及时调解的,可以先进行协商,避免对簿公堂,从而以一种友好的方式结案,大家互惠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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