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统筹包含哪些疾病(大病险包括哪些)

当今,很多人的保险意识都提高了,由于重疾险越早买价格越便宜,所以,大多数人早已够买了重大疾病保险,简称重疾险。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重疾险中的重疾到底是指那些疾病?因为疾病的定义问题,还有很多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了矛盾。

早在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但是,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旧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需要加以修订和完善。于是,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启动了对旧规范的修订工作。通过开展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数据搜集整理分析、国际比较研究和加强医学专业支持,经过不断完善形成了新规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于2020年10月通过了保险行业及医学专家的评审。

所以,2020年修订版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就是最新最权威的重疾险的疾病定义范围的规范。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量化评估重大程度,并结合定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原有的25种重疾是指那些疾病呢?答案是: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新增的3种重疾是指:

1、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2、严重克罗恩病

3、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的重疾险定义使用规范不仅对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还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的赔付条件(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来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了切开心脏”)。另外,新版规范的引用标准更加客观权威,例如对恶性肿瘤分级,旧规范仅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的恶性肿瘤类别,本次在原定义基础上,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使定义更加准确规范,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理赔争议和理解歧义。

本文源自金融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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